·土地法/人工湿地处理技术
  ·介绍
  ·工艺原理
  ·工艺特点
  ·适用范围和应用实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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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
工艺特点

    土地法 / 人工湿地是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理、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来实现对污水的净化,在污水处理上具有“一高三低”的优点,即高效率、低投资、低运转费、低维持技术,处理量灵活、处理效果好:

1.高效率
    土地法 / 人工湿地对 BOD 5 的去除率可达 85%—95%,COD 去除率可达 80% 以上,对 N 、 P 有很高去除率 , 可分别达到 80% 、 90% 以上。污水中的氮、磷可直接被湿地中的植物吸收 , 通过对植物的收割而从污水和湿地中去除 , 另外 , 氮还可通过湿地中微生物的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去除 , 磷则通过微生物的积累和填料床的理化作用协同完成去除。此外, 土地法 / 人工湿地对微量元素和病原体也有相当高的去除率。
2.低投资
    根据现有工程经验测算,同等处理规模的 土地法 / 人工湿地投资约为传统活性污泥法的 1/2~2/3 。
3.低运转费
    土地法 / 人工湿地工艺无需曝气、投加药剂和回流污泥 , 也没有剩余污泥产生;基本上不需要机电设备 , 故维护上只需个别专业人员定期检查;基本上不耗能;因而可大大节省运行费用,运行成本低廉。
4.低维持技术
    土地法 /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相对已比较成熟,系统具有良好的 抗水力和污染负荷冲击性,运行稳定,维护简单。
5.处理灵活
    土地法 / 人工湿地可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,可大可小、就地利用;建设施工方便,需要的构筑物、处理设备少。
6.处理效果好
    出水水质可以因植物池内填料的不同达到《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》 (GB3838-88)Ⅱ 类至 Ⅴ 类标准 , 处理后的水可用作饮用水水源和景观用水的湖泊、水库或河流中 , 亦可用作冲厕、洗车、灌溉、绿化及工业回用等。
    由于植物池内种植的是湿地植物 , 如果选择合适的植物品种如水竹、睡莲、美人蕉等, 土地法 / 人工湿地可以美化环境 , 改善地面景观,提供或间接提供了效率,如水产、畜产、造纸原料、木材、绿化、野生动物栖息、娱乐和教育等,为综合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另外一种新的选择。

不足之处在于:
    1.占用土地面积相对传统活性污泥法较大。
    2.由于 生物和水力复杂性加大了对其处理机制、工艺动力学和影响因素的认识理解,致使设计运行参数不精确,因此如果设计不当将会使出水达不到设计要求或不能达标排放。正因为如此,选择经验丰富的设计施工合作方显得尤为重要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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